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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七项措施全面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作者:王剑瑛 来源:财经工委 日期:2018-07-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杭州市人大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市政府积极回应、落实举措,全面打响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攻坚战。

  3月26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重点围绕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和风险管控等内容,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及时研究、认真落实,6月19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一要根据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地区严格实施化债计划管理,确保2020年前将债务率降到警戒线以内;对中低风险地区实施债务风险目标管理,确保债务率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切实防止转变为高风险地区;二要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制定并落实有效举措,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债务风险化解任务,实现规模适度、风险可控、有序发展的债务管理目标。根据目标制定了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为、多渠道筹措可偿债资金、加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完善考核问责机制等七方面具体措施。

  围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从人大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到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杭州多方合力、多措并举,以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为目标,全面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债务规模得到有效、合理控制,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