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跃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许勤华、张建庭、郑荣胜、罗卫红,秘书长张如勇出席。
受主任会议委托,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受市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受徐立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戴建平提交人事任职议案并作说明。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提交人事任免报告并作说明。
经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关于同意调整2017年杭州市本级收支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于跃敏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按照十九大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要学习新思想,更加坚定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要领会新论断,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把握新特点,更加努力地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围绕新目标,更加认真地履行人大法定职责。要落实新要求,更加严格地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会前,举行了第3次法制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讲座。
副市长陈红英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刘德生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