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遵纪守法专项督查,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协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打造我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换届选举,不仅是选人用人的过程,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出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首先要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次换届选举,杭州将直接选举产生9000余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并在此基础上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只有动员最广大的选民参选,选举才真正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才能最大程度地凝心聚力,调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另外,也要结合杭州实际,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充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民主、科学、公正、合理的选举,选出体现人民的意志的人大代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换届期往往是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期,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案件,拉票贿选、违规插手人事安排,买官卖官、借换届违法提拔,破坏选举、暗藏回报利益链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败坏了社会风气。这种歪风邪气如果蔓延,不仅腐蚀党组织的肌体,还会动摇国家政治制度的根基。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没有被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换言之,纵容微小过失,会酿成大祸。换届风气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必须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根除换届选举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新一轮的地方领导干部选任,中央明确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规定,表明了从严从实、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
所以我们要畅通信件、电话、网络、短信等举报渠道,把换届全程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之下。对查处的问题,特别是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通报或曝光,发挥其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对那些纵容换届歪风、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把党纪廉政责任落到实处。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以铁的纪律护航换届风气,以好的风气选出人大代表和领导干部,才能不断筑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