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余杭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政府产业基金运行情况。通过前期逐个走访座谈、借助审计同步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等多角度开展调研,认真聆听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的声音,“找茬”基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调研反映和发现的情况看,虽然基金扶持企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初步显现,但需要解决的问题还不少,达到基金设立目的尚有差距。区人大常委会在汇总前期调研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出以下三点问题及时转交区人民政府以引起高度重视,为下一步更好地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一、管理经验不足,专业人才紧缺。一方面,不管是让利性直投模式还是同股同权直投模式,在项目尽职调查和评审环节,都需要管理、技术、财务、法务、投资等多方面的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判断,但目前政府部门和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人中,精通这些领域的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体制调整,区金控集团作为我区产业基金母基金管理人,金控集团下属企业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完成后,原负责基金运作管理的专业人员也均兼职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造成基金运行管理得不到区金控集团足够重视,管理力量受到削弱,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架构、制度体系和风控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储备明显缺乏,基金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一些工作处于慢运作状态。另外,资金闲置问题较为明显,基金池闲置资金金额较大,占比接近50%;两个母基金对外投资额6.38亿元,只占到位资金的40%左右,资金应有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区内优质项目难找,“子基金”投资区域难以精准锁定。一方面,政府产业基金设立目的是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以扶持本地企业为导向,而子基金从本质上而言是市场性基金,必然有追逐利润、躲避风险的内在特质,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和外溢性。尽管我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但是有较好盈利前景和能力的项目也不是很多,加上项目宣传不到位,基金与平台、产业主管部门和镇街的对接不够等原因,对我区创投项目的全面、深入了解不够,导致可供基金选择的投资项目有限。因此,子基金公司为寻求更高利润,往往会突破地域限制,将资金投向收益更好的非本区域项目。另一方面,虽然《余杭区参股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子基金投资项目的产业领域和重点投向领域,但区金控集团在投资子基金时,没有将上述要求写入合伙协议或合作协议,对子基金投资余杭实体企业没有实质性措施,也是造成子基金对余杭实体企业调查少、投资项目少现状的重要原因。同时,子基金管理办法中“投资于余杭区企业的资金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投资总额的60%或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3倍”规定存在要求过高、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达到的问题。
三、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和风险责任化解机制。一方面是政府产业基金管理缺乏市场化基金的激励机制,我区的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均为国企、事业单位,体制编制的瓶颈难以突破,对管理团队的激励措施十分有限,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影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政府产业基金缺乏明确的风险责任化解和免责机制。还存在基金政策性的扶持导向、招商引资属性与市场化逐利目的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期盼之间不协调问题,使得基金管理人员风险责任压力较大,矛盾也越来越明显,导致工作缩手缩脚、不能按照设立目标放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