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破解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开展专项督查、专题审议,聚焦难点、建言举措,力促出庭应诉增量提质。
一是强制度,解决“谁来出庭”。区人大常委会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约束不严、规制不力” 的牛鼻子,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建议区政府尽快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责任追究。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上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明确出庭应诉的责任分工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二是强考核,解决“不愿出庭”。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区法院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情况的评价、打分工作,对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通过公开排名,表扬先进,倒逼后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提高其考核比重。
三是强培训,解决“如何应诉”。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庭前培训制度。参照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课时要求,每年安排不少于30课时的出庭应诉能力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邀请资深法官、律师传授出庭经验和应对技巧,通过设立模拟法庭、旁听公开庭审、开设法治微课堂等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案情分析、文书准备、举证收集、庭审辩论等实务技巧培训,确保出庭能“出声、出彩”。
四是强联动,解决“应诉善后”。区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开展“两高一低”(行政发案量高、纠错率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完善了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人大、政府、法院联系沟通,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本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0%以上,行政案件调解率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