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干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代表为主体,努力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在服务管理上下功夫、谋思路、求实效。
一是坚持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做到平时登记与年度登记、个人登记与小组登记相结合,较为正确反映代表履职情况,并作为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代表述职制度。按照代表法关于定期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规定,年初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代表述职方案,有序推进区人大代表述职活动。
三是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在总结各街道代表履职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人大代表履职管理考核的意见,指导规范全区代表履职考核工作,以制度规则来引领代表履职。
四是完善代表退出制度。建立人大代表辞职暂行办法,明确了代表辞职的具体内容、程序等,进一步畅通了人大代表退出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