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制使民生实事项目从“领导拍板”变为“代表票决”,从“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使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变成了政府的“关注大事”,票决制是政府公共决策制度、理念和方式的变革,是人民民主在基层的创新实践。我区在不断地探索实践中,认为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是要提高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如市、县(市、区)、街三级分别推行了票决制,市里的一些实事项目其实大部分是由县(市、区)来实施、并承担资金,区人代会先于市人代会召开通过了区财政预算,放到区县的市级实事项目的预算就需要另行增加,这样的设计是否合理需进一步考量。同时,区级票决产生的实事项目也有部分分解下沉到街道实施,而街道推行票决制后,许多街道的实事项目又是由区级财政统筹。如何合理做好市、县(市、区)、街三级民生实事项目的分级实施还需进一步探讨。此外,对于测评不满意的项目如何处理等问题,也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和明确。
二是要提高项目征集的广泛性。在候选项目的初选征集阶段,区政府在“滨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了为民办实事项目网上投票活动,2016年有1362人参与投票,2017年有1001人参与投票,这个数字对于有近40万人口(含流动人口)的滨江来说是不多的,民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还不够。下一步,政府部门还是要持续加大宣传,拓宽渠道,让尽可能多的群众知晓和参与实事项目的征集投票,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由民作主”。
三是要提高项目内容的精准性。从今年来看,实事项目不再像以前那样个个“大包”,一个项目里面有几十个子项目,但个别项目切口还是太大,项目设置不够精准。今后,政府在票决项目的确定上,要把“群众期盼的、代表呼吁的、社会聚焦的”项目提出来,达到“项目设置可票决、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成果可检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