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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 来源:民宗侨外事工委 日期:2017-02-07

  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外交形式已不仅仅狭隘地局限于政府外交,形形色色的外交新形式层出不穷,议会外交正成为国际政治舞台上一种很重要的外交形式。2014年3月,张德江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利用不同场合、采取多种形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并指出人大对外交往的三个主要任务,一是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广泛宣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内外政策的了解和理解;二是以加强立法和治国理政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为重点,介绍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就,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三是以推动务实合作为核心,为深化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的社会和民意基础。这不仅是从全国人大层面对人大对外交往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的集中阐述,也为地方人大开展对外交往工作指明了方向。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构,与全国人大的对外交往相辅相成,已经成为我国全方位外交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地方人大外事工作也是地方扩大开放、加强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渠道。本文回顾了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2012年至2016年间的外事工作情况及与国外地方议会交往中取得的成效,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开展对外交往的有效途径,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从而达到指导实践的目的。

  一、基本情况及做法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总体外交策略等政策措施指引下,地方外事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同时,杭州市提出了实施城市国际化的战略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外事工作的需要,2012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办事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外事工作委员会与民宗侨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进一步强化了外事工委在杭州市人大外事工作方面的职能作用。外事委成立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人大职能,认真做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对外交往等方面工作,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交往,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与国外城市友好关系发展,借鉴国外地方议会在立法和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杭州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做好外国议会代表团来访接待。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接待来访的外国议会代表团是对外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随着杭州市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数量的增加,杭州市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来往与交流逐步扩大与频繁起来。5年间,杭州市人大先后接待了来自韩国、日本、美国、德国、阿根廷、加拿大、英国、土耳其、奥地利、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芬兰、意大利等14个国家的23个代表团。在接待过程中,我们积极向外宾宣传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宣传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作机制,交流双方人大(议会)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了杭州的对外影响和美誉度,树立了杭州的良好形象。

  (二)做好因公出国(境)组团出访工作。出国访问是地方人大对外交往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杭州市人大外事委首先从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着手,于届初起草了《杭州市人大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规定》对市人大因公出国(境)工作作出了规范性的具体要求。2014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系列新规定要求,外事委又及时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经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新《规定》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好地规范了市人大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工作,保障了市人大对外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至2016年,杭州市人大共组团34个,159人次,其中市人大机关干部89人次,区、县(市)人大领导60人,相关政府部门10人。出访国家(地区)42个,分别为:美国、加拿大、古巴、墨西哥、意大利、保加利亚、俄罗斯、牙买加、厄瓜多尔、法国、英国、阿根廷、智利、爱尔兰、瑞士、印度、尼泊尔、阿联酋、南非、毛里求斯、波兰、芬兰、塞浦路斯、西班牙、葡萄牙、斯里兰卡、以色列、土耳其、奥地利、克罗地亚、匈牙利、巴西、柬埔寨、捷克、摩洛哥、希腊、德国、瑞典、日本、苏格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其中,访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6个,分别为保加利亚、俄罗斯、印度、尼泊尔、阿联酋、波兰、斯里兰卡、以色列、土耳其、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希腊、塞浦路斯、柬埔寨、捷克。五年来,市人大外事委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系列规定,加强与外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围绕人大工作重点,主动征求人大领导和机关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制定年度组团出访计划和出访任务。每个团组均是以工作需要为前提,由符合限量管理规定,并与出访任务直接相关的常委会领导或工委负责人带队,由人大机关市管干部、机关处级干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部分区、县(市)人大领导组成。每次团组出访前,都认真做好行前公示,开好行前会议,强调出访纪律与安全;出访归来,做好回国后公示、费用结算、收集出访报告等后续工作,确保常委会外事出访工作规范顺利开展。

  (三)推动友好城市工作和友城间议会交往。随着杭州市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尤其是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和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杭州市加大了缔结友城工作力度,缔结友城工作也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较多的涉外重大事项。根据区位分布、经济互补性、国际知名度、城市特色、国际政治、人文历史和相互往来等因素,本届以来,杭州市人民政府先后与日本浜松市、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市、韩国西归浦市、瑞士卢加诺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2015年,市政府又提交了关于征求杭州市与斯洛文尼亚马里博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有关意见的函,经市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同意结好。2016年,与马来西亚沙巴州亚庇市签署了两市友好合作备忘录,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目前,我市正式与29个国际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结好国家遍及五大洲,符合国家总体外交和周边外交战略,契合我市城市国际化建设的需要。同时,市人大也积极与国际友城议会展开交流,5年间,访问国际友城所在国19个,分别为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匈牙利、以色列、摩洛哥、巴西、俄罗斯、南非、西班牙、墨西哥、意大利、德国、牙买加、芬兰、瑞士、阿根廷、克罗地亚。分别与友城议会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及农产品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二、交流工作主要成效

  通过五年来的工作,杭州市人大在对外交流上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积极宣传,扩大了杭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杭州要实现城市的国际化,就必须拓展有效的对外宣传渠道,提升杭州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开展人大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就是一种有效的对外宣传形式。在杭州人大团组的历次出访过程中,各个代表团充分利用公务交流的机会,广泛接触访问国城市有关人士,通过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形式,向对方介绍了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经济发展强市、著名风景旅游城市、生活品质之城的特色,宣传杭州人文底蕴的魅力,展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推介经贸合作的机遇,努力扩大杭州在出访国的影响力,积极创造更多互相交流合作的机会与氛围。代表团的成功推介,给到访城市议员和政府官员留下了深刻的美好印象。同时,我们也深刻感受到所到国家和城市议会以及接触到的普通民众都希望了解中国、了解杭州,所到之处的议会与政府都传达了希望与杭州建立友好关系、加强各种交流的愿望。如2015年代表团(郑荣胜副主任带队)出访土耳其布尔萨市后,土耳其—中国工商业协会秘书长易卜拉欣·格瑞吉随后到杭回访市人大常委会,并表达了土耳其布尔萨市愿与杭州结为国际友好城市的强烈意愿。再如,2015年代表团(陈建华秘书长带队)出访意大利塔利亚科佐市时,正值市政厅休息,但是他们仍专门抽出时间与代表团座谈,并且强烈表达了与杭州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愿望。

  (二)深化交流,增进与国外地方议会的相互了解。议会外交是国家整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其独特优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社会文化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误读”,对现行政治体制以及一些具体政策存在很多不理解,甚至误解与质疑。五年来,杭州人大通过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充分宣传和展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的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解释了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履行职能的途径和作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我国的政治制度,起到了一定的释疑解惑作用。同时也通过对国外议会运行机制的观摩体验,增进相互了解,突破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对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障碍和影响,促进了我市的对外开放和各方面发展建设,也促进了友好关系的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地方人大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三)深度调研,学习借鉴国外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立法与监督是人大的最基本职权。我市人大在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中,不仅宣传介绍我国政治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显著成就,同时,根据出访的任务和所到国家的实际情况,考察了解外国的议会运作机制和法律制度,借鉴和学习外国地方议会在立法和监督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代表团感受到了国外地方议会预算法案的权威性、欧洲历史文化名城对古建筑和文化古迹维护的不遗余力、英法意等国家城市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长久性,了解到了国外在生态环保、城市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让我们在立法和监督过程中得以取长补短、少走弯路,从而提高立法质量,加大监督力度,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为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打响国际品牌声望、放大区域影响力最便捷、最有效的抓手之一。杭州作为中国的六大古都之一,拥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推动我市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市人大组团赴法国、意大利、瑞士、希腊、俄罗斯等多个历史文化名城学习考察古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通过考察,代表团直观感受到国外诸多城市在古建筑和文化遗产保护上所取得的成绩,也发现他们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即文物保护法律体系成熟完备、体制机构合理健全、保护理念及技术先进、注重教育形式及效果、重视基础研究及人才培养、广开资金筹措渠道等。国外保护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代表团在回国后,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如一是要创新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吸收民间资本,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投入;二是要更新发展理念,积极转变观念, 遵循“统一规划、依法开发、合理利用、科学保护”的开发原则,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守特色,走“保护一开发一利用一发展一保护”的良性循环发展之路;三是要加大立法进度,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需要法制体系和法制环境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与部分国家的法律制度相比,我国在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建议我市要在2000年颁布的《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基础上,结合杭州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本市实际进行合理修订,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免受不法侵害;四是要树立保护意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树立全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 普及相关知识,培养公众参与的兴趣,促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在出访过程中,部分国外的优秀理念和先进做法使代表团深受启发,如立法前多论证,立法中重听证,立法后有评估等。代表团的学习交流成果,一定程度上也给我市人大立法工作带来了促进作用。如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学习考察,为2013年《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2016年《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制定等提供了有益参考;2016年《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制定也借鉴了代表团组的出访交流学习成果。

  三、加强对外交往的建议

  地方人大对外交往是地方对外交往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杭州市委全面部署推进城市国际化,“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东方文化国际交流重要城市”的目标引领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围绕中心大局,进一步加强与外国议会的友好往来,努力与国家整体外交、全国人大对外交往和地方政府对外交往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一)充分认识地方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优势,把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纳入全市对外交流的大格局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机构在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立法机构交流合作和议员直接交往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进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人大、政协、地方、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夯实国家关系发展社会基础。我们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做好人大外事工作。以此为指导,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和经验,可以得出地方人大对外交往是增加国与国之间相互了解,增进政治互信,促进国家关系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人大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地方优势,推动务实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学习借鉴,完善人大制度,服务人大自身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站在大开放大发展的高度,站在开创外事工作新局面的高度,充分认识地方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对外交往工作的政治性、敏感性、重要性,把地方人大的外事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把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作为地方人大外事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研究我市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思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大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方向,突出交往重点,落实交往交流任务,并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国外议会制度和实务工作的研究,提高人大对外交往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中央整体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推动我市对外友好关系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国际化水平的提升。

  (二)充分利用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的机会和平台,在 “请进来”和“走出去”中加大宣传力度,深化交流合作。人大对外交往是一种双向互动、全面深入了解的过程。地方人大对外交往也是推动地方外宣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地方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交往,有利于宣传我国人大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增进与有关国家政治互信,推动国家关系健康发展,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为此,要根据情况,顺应外国地方议会要求来杭访问交流和推动合作的强烈意愿,将外国地方议会代表“请进来”,通过直接对话及有针对性的考察访问,帮助其全面、客观地了解杭州实际,推动务实合作。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应根据需要组团“走出去”,有针对性地做好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流工作,深化交往与合作。并要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过程中,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努力扩大国际影响。特别是要积极把握G20峰会在杭州召开的历史性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和外国地方议会交往的优势,积极宣传杭州历史和现实交汇的独特韵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以及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区位优势等,扩大我市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世界了解中国,认识杭州,努力在国际上为杭州树立良好形象,让杭州走向世界。此外,积极与国外友好城市的地方议会进行交往交流,加强与国际友城的了解与对话,促进两国、两地在各层次和各方面的了解,促进我市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的发展,推动我市国际友城合作向多维度、立体化方向发展。

  (三)充分立足人大的工作职能,学习借鉴国外议会的立法和监督经验,提高对外交往工作实效性。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我国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虽然在政治上有着本质区别,但都是现代民主共和理念下构建的代议制民主,在工作职能、组织结构、运行方式等方面有着共通之处。对地方人大工作而言,加强对外交往的直接作用在于可以学习借鉴相关经验,不断提高立法、监督等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动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因此,市人大在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中,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内容,努力提高工作实效性。要通过“走出去”,深入了解世界各国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观念,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要深入开展立法交流,学习先进理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加强监督工作交流,学习国外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监督;要重视增加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交流内容,激发双边合作兴趣,妥善予以牵线搭桥,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对外交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流交往的积极作用,必须根据当前国家外交、本市外事工作整体格局以及市人大内部现行外事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对外、对内各方面关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促进对外交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完善对外交往工作制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执行中央外事政策和国家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各项规定,规范市人大接待外宾和因公出访的工作原则、内容、关系、流程等,保障市人大对外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逐步建立与国际友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重点交往地区和对象间的定期交流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友好关系,同时有重点、有节奏地发展新的定期交往关系。三是拓宽交流渠道。要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市人大对外交往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充分整合人大外事工作资源,发挥其独特作用和优势。以组团出访工作为例,市人大在服从外事统一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可以以友城和友好地区为依托,组团出访开展议会交流;可以参加市委、市政府出访团组,承担或参与一些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对外交往任务;也可以通过侨务工作渠道组团出访,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系和接触。在出访和交流的形式上,以务实为原则,服务为方向,重视对出访成果的运用,提高出访的实效性。